姜方某因涉嫌盗窃罪(入室盗窃),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于2017年5月3日刑事拘留,羁押于拱墅区看守所。
方某家属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马晓胜律师、赵荻律师承办本案。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拱墅区看守所会见了方某,并积极地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因本案系入室盗窃,取保难度较大,公安机关并没有批准方某取保候审。在报请检察院批捕阶段,马律师、赵律师积极地与承办检察官联系,当面递交了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经过检察院同意,承办律师与受害人取得了联系。在得到受害人电话口头谅解后,第二天凌晨,承办律师便带着方某家属前往临安,积极地赔偿了受害人,并得到了受害人的书面谅解。
经过与各机关的多次沟通,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方某,现方某已于昨夜已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取保候审决定书★
马晓胜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刑事重案部主任律师。盈科全国刑民交叉委员会副秘书长。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对刑事有其独到的见解,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赵荻律师,浙江萧山人,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重案部副主任。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