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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弊=坐牢?!考试季已到,千万别做傻事!

时间:2017-10-31 18:30:38    浏览次数:1294        

  今天,一年一度的高考拉开了序幕,首先在这里祝各位考生

  高考加油!

  一切顺利!

  金榜题名!

  今天中午语文考完后  #高考语文#  这个话题已经“爆”掉微博热搜榜啦!

  全国各地的作文题目分别是:

  北京卷:“说纽带”和“共和国,我为你拍照”

  天津卷:重读长辈这部书

  上海卷:预测

  江苏卷:车辆与时代变迁

  浙江卷:有字的书无字的书心灵的书

  山东卷:24小时共享书店

  全国卷I:老外眼中的中国关键词

  全国卷II:根据古诗句自拟文

  全国卷III:我与高考或我看高考

 

  对于浙江卷只想问空白的卷子给分吗?

 

  虽然高考从某种角度来说真的可以改变人的命运,但任何的成就都要靠自己的努力来达成,千万不要总想着这样那样的捷径。

  要知道高考作弊可入刑! 近年来,作弊方式逐渐向高科技电子设备发展,这与传统工具相比,不管是在隐蔽性还是在作弊**率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正是由于作弊工具的改进,使得高考考纪面临严峻挑战,这可能也是将考试作弊列入刑罚范围的原因之一。

  考生在考试中要遵守哪些考试纪律?

  考生在考试中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只准携带符合规定的物品进入考场。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或答卷、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不得把答题卡或答卷、草稿纸摊放在座位两边(以身体为界),如确实需要,应反扣在桌上,否则按有意让他人抄袭论处。凡违反上述考试纪律的,按违规论处。

(考试作弊入刑定罪并不是单独指的高考,而是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关于作弊

  什么是作弊?

  作弊是指用欺骗的手法去做违背制度或规定的事情。

  作弊行为与涉及范围

  1.找枪手替考

  2.泄题

  3.监考老师提供答案

  4.高科技手段(隐形耳机、迷你作弊器、作弊笔、微型摄影眼镜再传到智能手表上等等)

  5.小抄(缩印、写在身体或者服饰文具上等等)
  临近2017年高考,一些媒体用“史上最严”来形容今年高考的严格。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根据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6年有302起案件涉及《刑法修正案(九)》条例中的四种罪名,其中发生在2016年高考的有24件。

  据了解,教育部已经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开展“诚信高考”教育活动,让考生知晓考试舞弊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

  律师怎么说: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以上法条可以得知,高考作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不仅考生会面临刑事责任,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都将受到最高7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2017年高考是《刑法修正案(九)》将作弊入刑后的第二年高考,希望广大考生及有关人员不要因一时之利而触碰法律的底线。祝愿各位考生能在高考中有最佳的状态,发挥最真实的水平。

 

  马晓胜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刑事重案部主任律师。盈科全国刑民交叉委员会副秘书长。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对刑事有其独到的见解,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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