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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万就这么打水漂了?投资有风险,入金请谨慎!

时间:2017-05-02 16:02:34    浏览次数:637        
案情简介:
      投资已经成为平民化大众化的事情,期货、股票、基金、银行存款、债券,这些都属于投资理财,而熊女士也想赶个时髦投资,谁知竟被骗65万!
    2013年4月份,熊女士被朋友介绍说有个很好的投资项目,一个公司用他们的钱炒外汇,每天的利润是3到4点,资金可以自由进出等。她甚至还为前往泰国参加投资宣传会议,宣传会议现场是人山人海。回国后朋友便一直催她投资,说她已经赚了几十万了,95%的几率可以保本。熊女士于是被说服投资65万,但是一开始掏不出那么多钱,朋友就告诉她已经帮她在公司注册了账户,并可以帮她垫付资金,熊女士之后只需将钱转到朋友的个人账户即可。
熊女士先给她朋友打了33万,查看账户上,每天也有钱返点,只是无法马上提现,熊女士不放心,便去询问朋友,朋友告诉她这是境外资金,查的严,暂时没法提现。之后,熊女士又给朋友汇款20万,查看账户发现无法显示账目,熊女士起了疑心,再次询问朋友,朋友告诉她是公司内部维护整顿。没多久,账户便恢复正常,熊女士再次打消了疑虑。之后,朋友说马上可以拿钱了,催她把余下的13万再打给她。
    谁知,汇完款后,熊女士投资的公司就被爆出是骗子公司,公司账户的返点都是虚拟的。熊女士就傻眼了,好好的账户怎么会是假的?投资的65万钱难道就这么打水漂了?
    熊女士着急地去找朋友,没有想到的是,朋友竟和她翻了脸,无情地说:“你这么大的人了,自己没有判断能力吗?被骗了钱怪谁?”熊女士是又急又气,又不知道拿朋友怎么办,她能告她这位朋友吗?能告她诈骗吗?65万的大笔投资,还要的回来吗?
律师观点:

    熊女士遇到的这个问题目前仅在杭州便发生数起,各个公安机关更是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受理类似案件。一般来说,公司工作人员会通过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交平台,慌称有高额回报的项目,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并给予一定的初期回报。受害人在尝到甜头后,继续投入资金,同时也拉拢亲朋好友一起投资,最终导致了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而接受投资的公司往往已经“跑路”。

   事实上,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下,绝少会出现如此高额回报的项目,银行商业贷款的利息尚在年5-6%左右,民间借贷年利息超过24%即是高利贷,如何可能有每天3-4个点的高额回报项目?而且回报越大,风险越高,95%的几率可以保本更是无稽之谈。该类公司很有可能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亦或是集资诈骗,已经涉嫌刑事责任。

    对于受害人来说,往往有个接头的“上家”,这个“上家”可能是亲朋好友,可能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假如是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很清楚公司的情况,应当承担责任。假如这个“上家”仅是亲朋好友,对公司内情并不知情,那么其也是受害人,基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一块,因为一般“上家”仅介绍项目,实际操作包括入金均由受害人自行进行,要其承担民事责任也很难。但是如果这个亲朋好友明知公司内情,继续吸引他人投资,那也可以一并追究责任,前提是需要“上家”明知公司内情。

    对于受害人来说,现在难以确认“上家”及公司情况,即便清楚,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也难以拿回自己的资金,一方面来说诉讼周期长,另一方面,诉讼主张难以被法院支持(缺乏相关证据,如投资协议等)。建议受害人协同其他受害人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宜报案的罪名可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亦或是集资诈骗罪。具体到熊女士来说,建议早日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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