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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某涉嫌强奸罪经马晓胜律师努力得以从轻判决

时间:2016-01-07 16:00:56    浏览次数:377        
      20157月,被告人在公司内以帮忙为由将被害人J某(化名)骗至仓库后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停止侵害行为。

    在侦查阶段,马晓胜律师接受Q某家属的委托,介入此案并阅卷后,首先就本案是否构成自首及犯罪中止与控方及检方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控方采纳了马晓胜律师的辩护观点。

    在法庭审理阶段,马晓胜律师针对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角度展开论述,充分发挥了辩护意见。

最终,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对Q某以强奸罪中止对其进行较轻的判决,Q某对判决表示满意,不上诉。

    在代理的过程中,马晓胜律师多次会见了Q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及法律教育,引导其改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报答帮助过他的人。另外,马晓胜律师也多次尝试与被害人J某沟通,帮助其进行心理疏导,被害人也逐渐走出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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