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热线电话:13858083969
联系我们
马晓胜律师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1-12F
手机:13858083969 马律师
电话:0571-‭8196 5656‬
QQ:89727253
邮箱:89727253@qq.com

杭州刑事律师马晓胜 为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赵某争取到减轻处罚

时间:2018-01-25 10:38:24    浏览次数:919        
【案情简介】
2016年3月,徐某、何某等因琐事发生纠纷,伙同赵某等人发生斗殴事件。

【办案过程】
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促成当事人与被告人赵某的互相谅解。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提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建议予以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为从犯,予以减轻处罚。

【律师简介】
马晓胜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刑事重案部主任律师。盈科全国刑民交叉委员会副秘书长。从事专职律师多年,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对刑事有其独到的见解,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联系我们】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1-12F
手机:13858083969 马律师
电话:0571-‭8196 5656‬
QQ:89727253
邮箱:89727253@qq.com
Copyright©201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马晓胜律师 手机:13858083969 技术支持:燎扬网络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1-12F 电 话:0571-‭8196 5656‬ 传 真:0571-‭8196 5656‬ 邮 箱:89727253@qq.com 浙ICP备170382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