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热线电话:13858083969
联系我们
马晓胜律师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1-12F
手机:13858083969 马律师
电话:0571-‭8196 5656‬
QQ:89727253
邮箱:89727253@qq.com

刑事重案部——团队经过努力将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嫌疑人全部取保候审

时间:2018-05-29 11:05:35    浏览次数:145        
案情经过

   2018年4月,余某、刘某和李某在下城区与他人发生口角,混乱中余某等人将对方一人打伤,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事后受害人向警方报案,下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将余某等人抓获,拘留在下城区看守所,之后公安机关报请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办案过程

   余某、刘某和李某被刑事拘留之后,其家属分别委托了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的马晓胜律师、薛传飞律师和赵荻律师作为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余某等三人将对方一人打成轻伤的行为根据浙江省高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的“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属于刑法中的“情节恶劣”,且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两年。辩护人在接受委托之后及时介入,在检察院批捕之前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并将谅解书提交给了承办机关。
   三位律师认为本案中三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不重,认为在能够更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上建议承办机关能够变更强制措施。通过刑事重案部团队的努力,最终承办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余某、刘某和李某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让他们能够早日和家属相见。

办理结果

   余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于2018年月24日全部取保候审。


Copyright©201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马晓胜律师 手机:13858083969 技术支持:燎扬网络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广场T2写字楼11-12F 电 话:0571-‭8196 5656‬ 传 真:0571-‭8196 5656‬ 邮 箱:89727253@qq.com 浙ICP备17038222号-1